(四)我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已经具备良好基础。经过多年接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能源绿色集约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全面升级,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质优价廉的新能源产品惠及世界各地。2012年至2024年,我国以年均3.4%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7.1%。我国已经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10年居世界首位。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风电光伏2024年累计装机首次超过煤电。多项能源技术和装备全球领先,特高压输电、先进核电成为“中国名牌”。互利共赢的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加快形成,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能源投资超过传统能源。可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产业基础、技术条件和体制机制。 二、准确把握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就是在传统能源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一)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供应主体。长期以来,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超过80%,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未来随着新能源技术的突破和广泛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核能等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供应主体,实现从“配角”到“主角”的跨越,推动能源供给结构质变,这是新型能源体系区别于传统能源体系的根本标志。从发展态势看,“十五五”时期清洁可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可基本满足全部能源和电力需求增量。 (二)发挥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不是一蹴而就的,化石能源能量密度高、可靠性强、稳定性好,不会完全退出能源体系,可以与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强的新能源有效互补,成为能源安全运行的“稳定器”和“调节器”,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同时,碳捕获、利用和封存(CCUS)技术的发展也为化石能源的长期使用带来了技术可能性。 (三)以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目前“再电气化”已成为能源发展趋势,预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将达到50%以上。为支撑高比例大规模新能源有效转化为电能,并为终端用户高效利用,必须加快构建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的新型电力系统,这是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