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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国家能源局 | 作者:部编 | 发布时间 :2025-10-30 | 37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并于近日印发,旨在通过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行业信用共建。

  四是统筹行业信用共建的必然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能源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统筹组织,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以及能源行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多方作用,持续发力,精准发力,坚持依托最新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分散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对行业内各类经营主体精准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致力形成“政府指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建”的良好局面,不断开启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八个方面内容:工作原则与目标、健全信用体系、夯实数据基础、实施激励和惩戒、加强监管和治理、创新信用建设、深化信用应用、加强组织实施等,具体如下。

  一是工作原则与目标。强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建”原则,明确提出2027年底前实现的工作目标。

  二是健全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着力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建设,从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和其他能够反映相关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等方面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实现信用精准画像。同时,研究探索经营主体相关执(从)业人员信用建设,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政务信用建设。

  三是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目录,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共享所涉主体信用信息,鼓励支持企业和协会等依法依规自愿提供信用信息;按照国家统一公示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能源”网站同步公示能源行业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同时,加强系统支撑保障,确保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安全高效管理。

  四是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开展行政审批、准入注册、资质许可、项目核准、财政资金支持、示范创建、评先评优等行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对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和优惠。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规范信用修复流程,通过“信用中国”统一开展信用修复。

  五是切实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和治理。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强化承诺履行监督。按照国家标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及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对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高频次、反复失信行为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加强行业信用状况监测,预警防范信用风险。

  六是创新探索经营主体信用建设。鼓励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同时深度融合信用手段,加强对合作方、供应商等第三方信用风险监测,防范商业合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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