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在新时代的实践探索,也是助力高品质生活、统筹发展与安全和实现高水平治理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作出具体部署。面对城市发展新趋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打造宜居城市,助力人民高品质生活
宜居城市是集高社会文明度、高经济富裕度、高环境优美度、高资源承载度、高生活便宜度、高公共安全度为一体的,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是人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城市更新是打造宜居城市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通过城市更新,可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并增强城市的安全性,从而形成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打造更宜居、更高品质城市空间,已然成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4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指出:“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我国宜居城市建设的任务,已由完善基础设施阶段步入了质量全方位提升的新阶段。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城市健康宜居安全发展”。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基础生活设施的老化更新改造逐步推进、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果显著。从1981年到2022年,我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显著增长,从11.0万公顷增加到258.0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3.0%,建成区绿地率提升至39.3%。
通过城市更新推动宜居城市建设,应重点关注老旧小区的更新和社区服务的完善,不断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城市更新就是要通过推动城市存量空间的改造提质增效,解决各类影响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城市病”。因此,要在城市更新行动中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街区建设和关注社区服务完善等项目。推动老旧社区及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打造完整社区和全龄友好宜居社区,显著提升城市空间的公平性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获得性。在这一过程中,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激发居民、企业等多主体的参与,共同创造舒适、安全、便利的宜居环境。此外,还可以聚焦于“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短板,实施老年服务站、托儿所、幼儿园等一批建设项目,衔接15分钟生活圈,推进相邻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拓展群众身边的公共服务。